销售辽宁“毒豆芽事件”5被告被判4年

运动健康 2025-04-17 23:25健康知识www.aizhengw.cn

辽宁“毒豆芽事件”近日尘埃落定,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销售有毒豆芽的五个被告进行了宣判,刑期从六个月到四年不等。这一事件始于辽宁北镇市正安镇蹇屯村的蹇明志和杨桂荣夫妇,他们在沈阳长期利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豆芽并销售,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这对夫妇自2008年起,在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乡后赛村的一处民房内,非法生产豆芽。为了加速豆芽生长,他们甚至使用了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及防腐剂。据蹇明志和杨桂荣交代,这个黑加工点每天能生产约一千公斤的毒豆芽。

更令人震惊的是,张显君明知蹇明志等人使用非法添加剂生产豆芽,仍然向他们提供各类有毒的植物调节剂、防腐剂。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健康的不负责任和极大伤害。

法院审理认为,蹇明志、杨桂荣、张显君、闵国成、蹇明会等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蹇明志、杨桂荣、张显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被认定为主犯;而闵国成、蹇明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被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处理。

去年12月2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蹇明志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杨桂荣、张显君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闵国成和蹇明会则分别被判一年和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相应的罚金。

杨桂荣和张显君对一审判决不服,选择了上诉。但沈阳中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这一裁定标志着辽宁“毒豆芽事件”终于尘埃落定,也提醒广大食品生产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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