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吃出“异物”消费者可索十倍赔偿
生活百科 2025-04-12 11:39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新华网沈阳消息,近日辽宁省工商局向公众发出提醒。当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发现质量问题,如商家售卖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在退换货的有权要求商家支付高达十倍的赔偿金。这一消息,是针对一些常见现象的明确回应。
辽宁省丹东市的韩女士的经历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她在某超市购买了“佳梦”牌的杏肉,原本期待享受到美味,却在一袋杏肉中发现了苍蝇,另一袋虽然未开封,却也可见头发丝的存在。这让韩女士深感恶心并引发呕吐。面对商家的退换货提议,韩女士选择了坚决维权。她向工商部门投诉,并最终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成功获得了商家的赔偿。除了退还货款外,商家还给了她十倍的赔偿金和精神补偿等费用。
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食品安全法》第96条明确规定,如果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相关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高达十倍的赔偿金。这意味着那些仅仅退款或换货的商家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他们正在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消费者在遭遇此类问题时,不仅要维权退换商品,更要根据法律规定向商家索取十倍的赔偿金。《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如果购买的问题食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权益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消费者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一新规定无疑为消费者维权开辟了新的道路。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不仅要关注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更要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权。这也提醒商家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食品安全关乎公众的健康和福祉,这是每一个商家和消费者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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