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商标因与安德玛近似被部分驳回

生活百科 2025-04-29 21:01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华为与安德玛之间的商标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显示,华为所申请注册的图形商标因设计风格和安德玛的商标过于接近,导致其部分申请被驳回。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起案件的始末。

案件背景及判决结果

华为于2017年9月向商标局提交了第26522076号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在此之前,安德玛(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已经持有第8541511号图形商标,并拥有多个相关引证商标。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商标的图形设计上。法院认为,华为所申请的商标与安德玛的引证商标均为纯图形商标,二者在设计风格以及整体视觉效果上非常接近。尤其是与安德玛的第4个引证商标相比,两者在图形设计上存在明显的近似性。

基于以上理由,法院作出了部分驳回华为商标申请的判决。具体来说,华为在智能手机、网络通讯设备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初步审定通过,但在其他商品类别,如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上的申请则被驳回。

法院裁定依据

法院在裁定时依据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安德玛的部分引证商标在图形设计上存在相似性,这种相似性可能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根据法律规定,诉争商标在这些商品类别上的注册申请被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华为之前在与香奈儿的商标争议中胜诉,法院认为华为的商标与香奈儿在图形设计上差异显著。这一案例与当前案件并无直接关联。

案件影响

这起判决案例进一步凸显了商标注册中对“设计近似性”的严格审查标准。对于跨行业品牌来说,在图形商标布局中可能面临的冲突风险不容忽视。对于华为而言,虽然其在部分商品类别上保留了商标使用权,但需要对其在其他被驳回类别的商标策略进行调整,以避免未来的侵权争议。这起案件也提醒其他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需要充分考虑商标设计的独特性,避免与其他已注册商标的图形设计过于接近,以降低潜在的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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