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恶势力案判无罪
案件概述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涉及黑河市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明及其亲属、员工共13人。他们被指控组成一个恶势力集团,涉嫌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6项罪名。在2018年11月,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梁明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700万元,其余12人则分别被判刑。经过多次上诉后,黑河中院在2020年的终审判决中仍认定梁明犯有虚假诉讼等罪,维持原判。
二、再审改判无罪过程
由于原公诉机关的指控证据不足,黑龙江高院在2021年8月指令大庆中院进行再审。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在2022年1月26日作出无罪判决,全部驳回指控。改判的理由主要包括: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等罪名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指控缺乏有效证据支撑;原审对“恶势力犯罪”的定性存在错误。
三、国家赔偿进展
截至2025年4月,除梁明的兄弟因疫情原因暂未申请外,其余11人均已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梁明个人的索赔金额超过5000万元,包括被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企业损失等项目。黑河中院在2022年6月已受理梁明的国家赔偿申请,其他被告的赔偿程序也在积极推进中。
四、案件影响
此案件作为黑河市扫黑行动中首例改判无罪的恶势力案件,充分展示了司法程序中对证据标准的严格把控,以及涉黑案件纠错机制的实际运行。此案提醒了公众,不论身份地位,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公正审判。对于司法公正和公平的坚定信念也在该案中得到体现,即便是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复杂的案情背景下,司法系统依然坚持依法审理案件,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此案也提醒了公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不得利用权势或关系网挑战法律的权威。对于司法系统来说,也应该继续加强自我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本案的再审改判无罪结果,也再次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证据,任何指控都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