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动画状告京东和大头儿子公司
央视动画有限公司与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头儿子公司”)以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之间的商标权与著作权纠纷案,无疑是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备受瞩目的诉讼之一。这一案件不仅关乎两家企业的利益,更关乎广大消费者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态度。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一案件的详细情况。
一、诉讼核心诉求及侵权认定
央视动画主张对经典动画《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深受观众喜爱的角色名称及动画形象享有独占权利。他们指控大头儿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企业名称、官网及宣传中使用了与涉案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并授权生产销售含有侵权动画形象的“卡通拼图”商品。而京东作为电商平台,也因涉嫌未及时下架涉案商品而面临指责。央视动画的具体诉求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及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等。
二、案件背景与既往判例
央视动画自1990年起便通过图书作品著作权转让及后续动画片制作,获得了相关角色名称、商标及动画形象的完整权利。涉案的动画角色及商标因极高的知名度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值得一提的是,大头儿子公司曾在2018年因擅自授权生产“大头儿子”玩偶被央视动画起诉,一、二审均判决其赔偿并停止侵权。在2019年,由于大头儿子公司的再次涉嫌侵权以及京东的参与销售,央视动画扩大了诉讼范围并将赔偿金额提高。
三、法律争议焦点
此案的法律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商标与著作权侵权以及平台责任上。大头儿子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仿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而京东作为电商平台,若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案件状态
截至2019年12月,该案已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并且涉案商品已在京东平台下架。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周期通常较长,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等待法院的公告。
此案不仅关乎到两家企业的利益,更关乎到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态度。希望此案能引发更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和讨论,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期待法院能早日公布公正的判决结果,为这一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诉讼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