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家属向乐乐茶发律师函

生活百科 2025-06-29 13:36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一、背景

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在2024年4月23日这个充满书香的节日“世界读书日”,联手推出了一款名为“烟腔乌龙(乌木香)”的联名产品。这款产品的命名及宣传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乐乐茶巧妙地将鲁迅先生的姓名、肖像以及作品片段融入到产品中,并通过“老烟腔,新青年”的宣传语,试图打造一种跨越时空的文化交流。这一行为却引发了一系列争议。

二、争议焦点

公众对于“烟腔乌龙”这一命名产生了质疑。他们认为,“烟腔”一词似乎在对鲁迅先生的形象进行不恰当的关联,似乎是将鲁迅先生的作品和联系起来,这既是对鲁迅先生本人意愿的违背,也是对广大读者和消费者的误导。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也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他们认为,未经授权使用鲁迅肖像涉嫌侵犯其人格权,且可能损害其名誉权。这一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法律行动与处理结果

在发生后,鲁迅长孙周令飞(同时也是鲁迅文化基金会的会长)迅速采取行动。他委托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要求乐乐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国家级媒体及官方渠道公开道歉。他也提出了协商赔偿的要求。面对这一法律行动,乐乐茶迅速回应,删除了所有关联宣传内容并下架相关产品,公开道歉并表示将进行补救。而译林出版社则未作出有效回应。

四、法律依据分析与社会影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死者的人格利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家属有权代表死者维护其合法权益。鲁迅家属作为近亲属及基金会的授权方,具备维权的主体资格。与此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对于此类侵犯死者人格利益的商业行为,家属维权的法律依据更加明确。此次不仅引发了社会对名人IP商业化合规性的讨论,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协商优先”的解决路径参考。乐乐茶母公司的商标申请行为也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进一步暴露了品牌对鲁迅IP的过度商业化倾向。这也提醒其他企业,在商业利用名人IP时,应更加注重合法合规性。同时也要看到鲁迅先生作品的广泛影响及其价值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商业利用过程中应尊重历史人物形象避免过度娱乐化或不当关联以免引发社会争议和误解。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文化传承和商业价值的双赢。此次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教训和参考经验在尊重历史和文化的同时实现商业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一个企业应该深思和践行的原则。同时社会公众也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的认识和理解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文化氛围和商业环境让文化的力量与商业的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上一篇: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2015-2025 www.aizhengw.cn 癌症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