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撞伤老人投喂者赔4万
案件纪实:一场由流浪狗引发的赔偿事件
一、案件背景
2019年9月,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的一位年逾六十的市民昝某,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一场不幸。他在菜市场购买的菜品途中被一条黄色的流浪狗撞倒,导致右侧多发肋骨骨折,伤残等级达到了十级。警方调查后揭示,这条流浪狗长期受到居民万某的喂养。昝某因此将万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万余元。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万某赔偿了昝某4万元。
二、法院判决依据
1.投喂行为构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法院认定万某长期固定投喂流浪狗,使该狗对其产生食物依赖,并常在附近活动。这一行为实际上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即事实上的饲养关系。
2.未履行危险防范义务:万某虽然长期投喂流浪狗,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活动范围,致使该狗长期在公共区域游荡,并造成了此次事故。这表明万某未能充分履行饲养动物应有的危险防范义务。
三、法律争议的焦点解读
关于投喂是否等同于饲养的问题:律师指出,这需要根据投喂的频率、场所是否固定等因素来判断。如果投喂行为显著增加了特定区域的风险,那么投喂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调解金额的差异:本案一审判决为6万余元,而二审调解时降至4万元,这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责任比例认定的灵活性。
四、类似案件的参考
在2025年江苏发生的一起案件中,一只未拴绳的金毛犬导致一位老人死亡,其饲养人被判赔40余万元。而在四川广安近期发生的多人被流浪狗咬伤的事件中,涉事的流浪狗被检测出患有狂犬病毒后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这些案件都为本案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五、法律建议
针对此类事件,我们提出以下法律建议:
1.谨慎投喂流浪动物:建议通过正规的动物救助机构进行投喂,避免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
2.防范责任风险:如果决定长期投喂流浪动物,应考虑对其进行绝育、接种疫苗或收容管理,以降低其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
相关赔偿标准可参照《民法典》中关于动物致害责任的规定。希望通过这些建议,能引起大家对动物管理的重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