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调整
职责调整与深化改革:国家消防救援局的崭新篇章
一、职责的梳理与调整
1. 消防及森林消防职责归并:将原先的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的职责全部整合至国家消防救援局,形成更集中的管理架构。教育训练司的相关职责也一并划归,进一步强化消防人员的专业培训。
2. 职能新增:国家消防救援局不仅承接上述职责,还进一步拟订消防员退出安置计划,以更好地保障消防员的权益。指导地方应急联合指挥平台建设,增强应急响应的协同能力。
3. 职务保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职务任免、调配、表彰等工作继续由该局负责,确保队伍的稳定与高效运作。
二、机构的重构与优化
1. 机构的整合与撤销:按照改革部署,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正式撤销,其职能无缝对接至新的国家消防救援局。
2. 职能的重组与强化:应急指挥中心挂牌为国家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灾情处置协调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教育训练司更名为队伍建设局,全面整合队伍管理保障职能。火灾防治管理司调整为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司,并新增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职能,以应对现代灾害的复杂性。
3. 新设部门的设立: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化工安全形势,增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专门负责化工经营安全的专项监管。
三、编制的重划与调整
1. 编制转移: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及16名行政编制正式划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确保矿山安全监管的专职专责。
2. 编制的扩充:为支持新设司局的工作,核增20名行政编制和3名司局级职数。
3. 编制规模:调整后的机关行政编制总数为565名,内设机构增至20个,以支持日益增长的应急管理工作需求。
四、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此次调整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的重要部署,旨在通过职责优化和机构重组,提升应急管理的效能。改革后的应急管理系统形成“防救结合、分级管理”的协同机制,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需求。国家消防救援局在职责、机构和编制上的调整与优化,标志着我国消防救援体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