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晚期患者常伴有剧烈疼痛,合理使用毒麻药品是缓解痛苦、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以下是癌症晚期毒麻药品使用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毒麻药品使用前的准备流程
1. 诊断确认与评估
需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癌症晚期诊断证明,明确疼痛程度和用药必要性
医生需亲自诊查患者,评估疼痛等级和身体状况
2. 办理毒麻药品使用手续
患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代办人员也需提供身份证件
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用药风险和注意事项
3. 建立专用病历
医院为患者建立毒麻药品专用病历,统一编号管理
病历仅用于毒麻药品配用,不用于其他疾病诊疗
二、毒麻药品处方与获取流程
1. 处方开具规范
仅具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可开具毒麻药品处方
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3日用量,且不超过1日极量(60mg/日)
控缓释制剂处方不超过15日用量
2. 药品获取方式
注射剂通常需在医院内使用,由护士执行并回收空安瓿
口服制剂可带出医院,但需按规定剂量获取
再次调配时需交回原批号空安瓿或废贴
3. 特殊情形处理
外出执行任务可预领基数,事后凭处方报销
患者死亡或不再用药时,剩余药品需无偿交回医疗机构销毁
三、常用毒麻药品及使用规范
1. 药品选择原则
遵循WHO三阶梯止痛原则,从中等级别逐步过渡到强效药
是晚期癌痛首选药物,不推荐长期使用
2. 使用规范
口服给药为首选,起始剂量5-10mg,每12小时一次
肾功能不全者需减量并延长给药间隔
需同时服用缓泻剂预防便秘
3. 剂量调整方法
小剂量开始,逐渐滴定至有效剂量
疼痛加重时可增加原剂量的2/3
疼痛缓解后可减少1/2剂量,但不应突然停药
四、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不良反应监测
密切观察呼吸抑制、恶心呕吐、嗜睡等副作用
出现呼吸抑制可用纳洛酮拮抗
老年患者更易出现认知障碍,需酌情减量
2. 长期用药管理
定期评估疼痛程度和用药效果
注意药物耐受性和身体依赖性,避免突然停药
每3个月需复诊一次,评估继续用药必要性
3. 特殊人群用药
老年人需根据肝肾功能调整剂量
孕妇、儿童使用需特别谨慎
肠梗阻或意识不清者可改用注射或透皮贴剂
五、毒麻药品的储存与安全管理
1. 储存规范
毒麻药品需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
储存区域需配备防盗设施和温湿度监控
定期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2. 应急处理
药品丢失需24小时内报案并启动追溯系统
过期药品需双人监督销毁
突发不良需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流程
3. 法律责任
非法提供药品可处3-7年有期徒刑
处方超量、未核验身份等属违法行为
- 医疗机构需保留监控录像至少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