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癌症用药进医保

癌症症状 2025-09-26 07:09癌症症状www.aizhengw.cn

一、药品分类与报销规则

1. 甲类药品:临床必需、价格较低的药品(如基础抗生素),100%纳入报销,患者无需自付。

2. 乙类药品:包括部分抗癌药,患者需自付10%-30%,剩余部分按70%-90%比例报销。

3. 丙类药品:高价新药或进口药(如部分靶向药),需完全自费,但可通过商业保险补充。

二、2025年新增癌症用药保障

1. 肿瘤用药扩容: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新增26种肿瘤用药,如ALK突变药物全线报销,非小细胞肺癌治疗药物纳入医保。

2. 罕见病用药:192种谈判药品中,13种罕见病用药(部分涉及肿瘤)纳入单独支付管理。

3. 门诊放化疗直接结算:全省医院实现门诊放化疗医保直接结算,无需住院即可报销。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1. 分段报销

  • 4万元以下费用报销85%
  • 4万-8万元报销90%
  • 超过8万元部分报销95%。
  • 2. 门诊慢特病待遇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放化疗等10类重疾,城乡居民报销80%,职工报销90%。
  • 年度支付限额最高8万元(如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 四、办理流程

    1. 门诊慢特病认定:需主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提交医保窗口审核,次月生效。

    2. 特殊药品备案:PD-1抑制剂等靶向药需医生申请、医院盖章后提交医保局审批。

    3. 异地就医:提前备案后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未备案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五、注意事项

    1. 自费范围:滋补类药品(如人参)、含濒危药材的药品不予报销。

    2. 政策动态:部分药品调整分阶段实施,建议通过甘肃省医保局官网或定点医院查询目录。

    如需具体药品报销详情,可通过“甘肃省医保局”官网或“甘肃医保”APP查询实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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