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报销政策
1. 基本医保
特困人员参保费用由全额资助,无需个人缴费
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进入后续保障环节
2. 大病保险
起付线降低50%(如普通居民1.5万元,特困人员降至7500元)
报销比例提高5%-15%,部分地区取消封顶线
二、医疗救助核心待遇
1. 报销比例
多数地区对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 90%-100% 全额救助,如安徽、北京等地实现全额报销
部分地区对癌症等重特大疾病额外提高比例,如重庆丰都县对26类癌症按90%救助
2. 年度限额
常规医疗救助限额一般为 3万-15万元(地区差异大,如山东临沭县3万元,北京可达15万元)
特殊病种(如尿毒症、白血病)可突破限额,年度最高达15万元
3. 二次救助
自付费用超5000元部分可再获70%报销,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三、专项救治政策(部分地区)
纳入国家专项救治的癌症(如肺癌、乳腺癌等),医保报销比例可达 98%,需符合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等条件
门诊放化疗、透析等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且年度仅支付一次起付线
四、申请流程
1. 材料准备:需提供特困证、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
2. 结算方式:
市内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异地就医需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医保局,因政策存在地区差异(如东部地区限额普遍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