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有望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近年来国家为解决广大民众异地就医报销难题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这一政策的重点人群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尤其是那些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
这些老人,普遍年龄较大,医疗负担较重,长期生活在非参保地。对于他们来说,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成为了一大困扰。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
该意见提出,明年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而2016年则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这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更是国家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和积极回应。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主要思路。首先是完善市级统筹,做到市域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其次是规范省内异地就医,建立省级异地就医平台;最后是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考虑到我国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平衡以及医保基金的支撑能力有限,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不能一蹴而就。意见提出应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级资源,避免因为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而加剧就医人员向大城市、大医院过度集中,这样才能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最终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
针对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意见还制定了一些特殊政策。支付范围可以执行居住地的“三目录”范围,支付比例则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的支付比例。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这项政策是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解决,将为广大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随着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推进,未来还将将其他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保结算服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效率和便利性,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