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犯了什么
一、犯罪历程与罪名详述
犯罪事实概览
回溯至1994年,某人因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却通过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方式并未实际服刑。之后在1997年至1998年间,其行为愈发恶劣,涉及多项严重罪行。
具体罪行及细节
1. 罪:
1997年4月至6月间,此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针对至少四名未成年少女实施不道德行为,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和公共场合犯罪。
1998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因其罪行严重,被判死刑。
2. 强制侮辱妇女罪:
在1997年11月,此人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年仅17岁的少女,对她们实施暴力殴打、凌辱摧残,手段极其残忍,如用竹筷刺乳房、烟头烫手臂等,导致其中一人受重伤。
这一罪行在1998年的判决中单独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3. 故意伤害罪:
此人多次对受害者实施暴力殴打,手段恶劣,如踢碎他人膀胱、致人重伤等。
在1998年的判决中,因其故意伤害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4. 寻衅滋事罪:
此人在公共场所实施群体性暴力行为,如当众毒打、侮辱受害者,并涉及多人轮番施暴。
在1998年的判决中,因这一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5. 涉黑涉恶行为:
此人长期组织涉黑团伙,从事暴力催债、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在2019年,因其涉黑涉恶行为再次被打击。
判决结果及后续发展
1998年的一审判决中,此人因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经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最终在2020年2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执行死刑。
二、案件的特殊性
司法特权问题
此案中,此人通过其母亲和继父的“关系网”,多次逃脱法律制裁,甚至存在违规减刑、保外就医等不正当手段。
社会影响与公众关注
此人的“死刑不死”经历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质疑和广泛关注,成为扫黑除恶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这一不仅揭示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也凸显了公众对于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正义的强烈诉求。
结语
此人的犯罪历程及其所犯罪行严重违反了社会和法律法规,其逃脱法律制裁的经历更是对司法公正的巨大挑战。希望通过这一案例,能引起社会对于司法公正、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的关注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