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一、适用对象】
对于高层次人才,只要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或是拥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以纳入适用范围。那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如科学技术奖的人才,或是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以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及核心成员,更是我们重视的对象。
对于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所在的单位必须为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或是市级重点行业领域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等。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加上1年以上重点机构工作经历,或是本科学历加上2年以上重点机构核心业务骨干经历的人才,也会被优先考虑。
在高技能人才方面,我们寻求的是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人才,或是拥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在技能类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人才。
特殊区域的人才也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例如,临港新片区重点机构的核心业务骨干,以及新片区管委会推荐的紧缺急需特殊人才,都将得到我们特别的关照。
【二、基本条件】
想要被纳入考虑范围,人才们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首先是年龄要求,一般需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需要与上海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实际工作地原则上应在上海。
【三 、重点机构认定】
对于重点机构的认定,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市科委负责;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贸易型总部的认定,则由市商务委负责。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系统自动比对确认是否为重点机构。
【四、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相当便捷。首先由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注册并提交材料。材料预审通过后,现场递交书面材料至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最后一步是公示与落户,审核通过后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特殊支持政策】
对于临港新片区的人才,我们实施了特殊的支持政策。那里的紧缺急需核心骨干可以直接落户。对于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时还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的优惠。
【六、注意事项】
在申请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中介代理申报。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材料,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影响信用记录。
我们的目标是吸引和留住高层次、高技能的人才,推动上海的发展和繁荣。以上政策综合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政策,让每一位在上海工作、生活的人才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城市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