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得癌症医疗期

癌症康复 2025-09-11 17:07肝癌症状www.aizhengw.cn

根据现行规定,北京市职工患癌症(恶性肿瘤)的医疗期主要依据工作年限和病情严重程度确定,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和特殊疾病政策,具体如下:

一、基础医疗期规定

1. 按工作年限计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时长与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挂钩:

  • 10年以下工龄: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为3个月,5年以上为6个月;
  • 10年以上工龄: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为6个月,5-10年为9个月,10-15年为12个月,15-20年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 2. 累计计算规则

    医疗期可在一定周期内累计使用(如3个月医疗期需在6个月内累计完成),且包含法定节假日。

    二、癌症作为特殊疾病的特殊规定

    1. 24个月医疗期的适用

    北京司法实践中,癌症患者通常直接适用24个月医疗期,无论工作年限。例如朝阳区法院案例明确支持癌症员工享有24个月医疗期,用人单位不得缩短。

    2. 延长医疗期的条件

    若24个月期满仍未痊愈,经企业与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但需注意,延长需通过协商或审批程序。

    三、医疗期相关权益

  • 劳动合同保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自动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 工资待遇:医疗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比例需参照地方规定(建议咨询北京人社局)。
  • 后续处理:医疗期满后若无法工作,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4级可办理病退。
  • 如需更详细的地方政策解读,建议联系北京市人社局或专业劳动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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