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有序开放管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上重点指出,农村地区的老年群体,特别是在农村敬老院和养老院的老年人群,应受到特别关注。随着农民工的大量返城,新的独居老人和留守儿童群体在农村地区逐渐浮现,各地需重新进行摸排,确保不遗漏任何角落。对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
这份《指引》对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针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必须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内部分区管理,包括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室),以预防不同区域间的交叉感染。若医疗机构同时开展养老服务,需将养老服务区域与医疗服务区域进行分区管理,确保两者物理隔离、独立设置。这些机构要加强环境通风换气、内部清洁和消毒工作,避免举办聚集性活动,所有物资采用无接触配送。
《指引》要求各重点机构执行“零报告”制度。机构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两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员则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或抗原检测。对于开放管理的机构,工作人员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当日抗原检测阴性结果方可上岗。
面对可能出现的阳性人员,《指引》明确要求立即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应对工作。经评估确定转移居住、分级分类诊治及终末消毒方案,开展全员检测。要建立感染者转运机制,明确机构就诊的定点医院,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对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家属探视问题,《指引》指出,在疫情期间,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同意,可以在加强健康监测的基础上有序开放管理。探视者及其他进入机构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在疫情严重时,当地党委或联防联控机制经科学评估后,应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防范疫情扩散。
不仅如此,《指引》还强调省级和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应储备并组织应急支援队伍,为养老机构提供支持。县级行政区域应设立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中健康观察点,纳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保障范围,以应对不具备分区管理条件机构中的特殊需求。(崔兴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