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低保户癌症报销

生活百科 2025-11-03 13:54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一、基础医保报销

1. 门诊慢特病待遇

癌症患者申请“门诊慢特病”备案后,门诊放化疗、靶向治疗等费用报销比例可达95%,且无起付线和封顶线。例如,安徽合肥一名肺癌患者年度门诊治疗费用18万元,医保报销17.1万元,自付仅5%。

2. 住院报销

  • 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70%、医院60%。若叠加医疗救助,总报销比例可提升至84%。
  • 癌症住院费用分段报销:0-4万元报85%、4-8万元报90%、8万元以上报95%。
  • 二、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

    1. 大病保险

    低保户起付线降低50%(普通人为1.5万元,低保户为7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分段报销60%-80%,年度封顶线30万元。

    2. 医疗救助

  • 低保对象经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可再获75%救助(淮南市为例),年度限额5万元。
  • 部分市县(如六安)对合规医疗费用超1万元部分给予50%倾斜救助,年度限2万元。
  • 三、异地就医与补充保障

    1. 异地就医

    需按规定转诊(如癌症纳入“白名单”病种),未转诊则报销比例下降。低保户异地救助比例与参保地一致,但需提前备案。

    2. 补充措施

  • 慈善救助:对自负部分按经济状况资助,临时救助年标准1万元。
  • “安徽惠民保”:低保费补充保险,覆盖特药费用(如120万元/针的CART疗法),报销比例60%。
  • 注意事项

  • 报销顺序:先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 材料准备:需提供低保证明、医疗费用票据、慢特病证等,具体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以上政策综合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补充保险,大幅减轻低保户癌症患者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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