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年龄与工龄要求
需年满50周岁(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仍保留因病提前退休的年龄下限)。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
2. 劳动能力鉴定
需经指定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且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
需通过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
二、所需材料
1. 身份与社保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养老保险手册)。
2. 医疗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近3个月内的诊断证明、病理检查报告、完整病历(需加盖医院公章)。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3. 其他材料
退休申请表(单位盖章)。
一寸免冠照片。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向单位或社保局养老待遇科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单位需公示10天(无异议后出具证明)。
2. 审核与鉴定
社保部门初审材料,通过后安排劳动能力现场鉴定。
鉴定结果1年内有效。
3. 审批与待遇领取
审批通过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或养老金。
未达法定退休年龄者可先领病残津贴,资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四、注意事项
1. 政策差异
特殊工种(如井下、高温作业)另有提前退休政策,需额外提供工种证明。
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因病提前退休年龄下限未调整。
2. 权益保障
若单位或社保部门拒绝,可咨询法律机构维权。
退休后医保待遇需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
如需进一步协助,建议联系当地社保局或专业律师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