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一、系统介绍与国家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为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撤离而设计的重要设施。它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组成,能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明确的疏散路径。根据国家标准GB 17945-2010的规定,该系统在2011年得以实施,并在2024年由市场监管总局进行了修订升级。新标准强化了系统的可靠性、适用性及环保要求,如蓄电池的类型与材料规范。要求在非火灾状态下,系统保持节电模式,而在火灾时则能自动切换至应急状态。
二、系统的构成与类型
该系统的核心组件包括消防应急灯具,分为提供基础照明的照明灯和指示疏散方向的标志灯。还有A型与B型灯具之分,A型的工作电压≤DC36V,而B型的工作电压则超过DC36V。在火灾时,B型灯具会切断主电源,转而使用蓄电池供电。
系统的类型包括集中控制型和非集中控制型。集中控制型通过应急照明控制器进行集中管理,适用于设有消防控制室或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非集中控制型则无集中控制器,适用于小型或简单的建筑。
三、控制设计与运行要求
在非火灾状态下,主电源正常供电,非持续型灯具处于熄灭状态,而持续型灯具则保持节电模式。当主电源断电时,非持续型灯具会自动点亮,持续型灯具则会切换至应急模式,最长可持续0.5小时。而在火灾状态下,当触发条件满足时,即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探测器与手动报警按钮的“与”逻辑信号发生时,系统会自动响应,所有灯具进入应急状态,B型集中电源也会切换至蓄电池供电。
四、设置与维护要求
控制器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集中控制器应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守的区域,其防护等级应根据环境进行选择,如隧道等特定环境需要选择IP65等级。单台控制器最多可控制3200个灯具,而在主电源中断后,备用电源需要能够维持至少3小时的供电。灯具的通信线路也有严格的要求,灯具配电回路与通信回路需要一一对应,以确保控制的精准性。
对于日常检查和维护,也需要定期进行,包括测试消防器材的有效性、检查疏散标志的完整性以及电气线路的合规性等。还需要核查应急预案和培训计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五、实际应用案例
以鹤岗市为例,在2025年的消防检查中,银行系统的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台账管理得到了重点核查。通过规范的设置和管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能够有效提升建筑的安全水平,降低火灾风险。这一系统在关键时刻能够为人们提供清晰的疏散路径,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