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起卡拉OK版权案 乐酷橙等3家被判赔偿5万

运动健康 2025-04-09 15:38健康知识www.aizhengw.cn

新闻快讯:福建省首例卡拉OK侵权案一审结果揭晓

近日,备受关注的福建省首例卡拉OK侵权被诉案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一审结果。被告乐酷橙自助KTV、大梦敦煌自助KTV以及新冶会俱乐部等三家卡拉OK经营场所因侵权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从曲库中删除《走四方》《十五的月亮》等9首侵权歌曲,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

这一诉讼案件源自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在福建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维权诉讼的持续推进。音集协早在今年6月就开始在福建展开维权行动,迄今为止,已有18家卡拉OK经营场所被正式起诉。其中,乐满堂KTV因持续侵权,成为全国第一家被“连环诉讼”的卡拉OK经营场所。

法院审理查明,音集协作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代表词曲行使著作权利,有权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音集协已经通过公证机关对KTV内播放涉案作品的事实进行公证,并提交了现场取证光盘,以证明KTV的侵权事实。

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诉讼并非最终目的,真正希望通过诉讼普及版权许可使用、有偿使用的观念。对于大多数已经树立版权保护意识的经营者,音集协采用耐心解答和劝导的方式;而对于极少数态度强硬、主观恶意明显的经营场所,则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据了解,卡拉OK经营场所歌库所用歌曲数量庞大,侵权赔偿按照单曲计算,一旦侵权,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强版权保护的大背景下,福建正版化进程正在加快。24日,音集协向已经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场所颁发了铜质铭牌,这是第二代许可身份证在福建省的首次亮相。消费者只需稍加留意,就能判断场所是否依法获得了卡拉OK版权许可。音集协表示,这一铜牌是卡拉OK经营场所使用权利人作品的合法标志,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只要经营场所每年按时签订《著作权许可与服务合同》并支付费用,就可以一直悬挂此铜牌。

目前,福州大型连锁agogoKTV也已与福建天合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福建已有32家缴纳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这一举措无疑将进一步推动福建乃至全国的卡拉OK版权保护事业向前发展。

此次一审结果的公布,无疑给福建省内的卡拉OK经营场所敲响了警钟,也体现了音集协对版权保护的决心。随着版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相信未来福建省乃至全国的卡拉OK行业将越来越规范,走向正版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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