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举措加强大病风险保障 防止农民“因病致贫”
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陈竺于5日发表重要论述。他强调,在2012年,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的200元人民币提升至240元。我们的目标不仅是加强新农合的基本保障,更要着重增强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力度,尽最大可能避免农民因病陷入贫困。
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开始试点,至2008年已覆盖广大农村居民。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已有8.32亿中国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农合。陈部长在会议上明确指出,随着对新农合的资助金额增至240元,各地需从新增资金中拨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级统筹基金,专门用于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这一基金将与医疗救助紧密结合,确保对重特大疾病的救治补偿水平达到约90%。
陈部长强调,2012年,我们将继续提升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巩固其覆盖率。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提升至约75%,最高支付限额将设定在农民人均年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这一举措将有效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使他们在面对重大疾病时更有保障。
随着筹资水平的提升,加强重特大疾病风险保障成为新农合制度的重中之重。陈部长表示,我们将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对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等8种大病的保障。还将在约三分之一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据专家预测,这20种大病的受益家庭将达到1000万,按照每个家庭4-5人计算,受益人数将达到0万至5000万。
全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已有12.95亿人获得基本医保,覆盖率为96.6%。这一广覆盖、低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使得城乡居民的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从2001年的60%下降至35%,有效减轻了居民的医疗负担,改善了医疗保障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