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员哺乳期被辞 法院调解公司补偿6万

运动健康 2025-04-13 06:30健康知识www.aizhengw.cn

顾小姐的故事令人感慨。这位在哺乳期的母亲,因为无法调动工作地点而被公司辞退。最近,通州法院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公司最终支付给了她总计6万元的补偿金。

据了解,顾小姐自2008年3月31日起便在被告公司担任人力资源工作,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任职期间,公司不仅拖欠她的提成工资和同岗不同酬的工资,还未能让她享受到应有的带薪年休假。这些不公平的待遇,让顾小姐的生活倍感压力。

2012年9月11日,公司以顾小姐工作绩效不佳为由,强行将她调到顺义区工作。处于哺乳期的顾小姐需要照顾年幼的孩子,无法离开家前往新的工作地点。公司因此与她解除了劳动关系。面对这样的不公,顾小姐选择了站出来,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等,总计十多万元。

仲裁委最终裁定该公司支付顾小姐被克扣的工资以及未休年假的工资共计9900元。但顾小姐并不满意这一结果,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被告公司坚称与顾小姐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声称是因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才进行平级调岗,待遇不变。顾小姐因无法服从这一调动而违反了公司制度,所以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行为。

面对这样的纷争,法官耐心地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在法官的努力下,该公司当庭支付顾小姐各项补偿金共计6万元。这一结果虽然无法弥补顾小姐遭受的不公,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为她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尊重每一位员工的权益是企业应有的责任。无论是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还是安排休假,公司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意愿。希望这样的故事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促使企业更加尊重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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