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8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投身于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致力于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并对一系列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为了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湖南监委决定公开通报8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典型案例。
长沙市委原常委、市原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因违规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自2001年至2017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开发的多个环节为他人或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
接下来,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武亮因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而受到了关注。他在多个工程项目中,违规指定承建方,涉及金额巨大,严重破坏了国有企业的经营环境。
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唐荣贵也因涉嫌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而被查处。他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并从中谋取私利。
郴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也存在问题,他们在政务服务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类似的问题还存在于衡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的从业人员事务科和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站前路监管所。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存在故意刁难、索取财物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另外两起案例分别是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四级主任科员卿事成的索拿卡要问题和“黄牛”搞“窗口腐败”问题。卿事成在办理企业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过程中收受财物,并在审核进度上提供便利。而屈鹏和王晴则在政务服务中心故意设置障碍,迫使驾驶员选择“黄牛”代办业务。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务服务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最终,这些涉案人员均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法律制裁。
以上案例充分展示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他们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案例能够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警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的追求未得到满足后,一些公职人员竟然滥用职权,以权力之手干预市场规律,直接关闭企业正常运营的网店。此类事件发生在多个地区,已经成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一个毒瘤。对此,政务处分从不含糊,如鲁路因滥用职权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执法岗位。这样的处分警示着所有公职人员,权力必须得到规范和制约。
在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前饲料办主任程朝晖违规向企业收费的事件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为防疫值班期间,程朝晖私自向两家饲料公司收取费用,其中部分款项用于个人开支。这种违规收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破坏了党员干部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关系。最终,程朝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工作岗位,退赔所有违纪款项给企业。这样的处罚是对其行为的严厉警告,也是对全省党员干部的一次警示教育。
通报的这些典型案例,揭示了部分党员干部在营商环境中的不良行为。他们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收费、政务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监管执法中的任性处罚等,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这些行为损害了市场主体的利益,与党中央和省委、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背道而驰。对此,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反思,坚决改正。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积极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规矩意识,规范用权,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的责任,更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使命。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推进,不断地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