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不受信任 食品安全令人担忧
近期,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福喜到沃尔玛,让人们忧心忡忡。在这关键时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图通过“召回制度”解决问题。这一举措并未获得国人的充分信任。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针对该“食品安全召回制度”展开的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受访者最关心哪些问题食品会被召回、问题食品能否在24小时内完成召回以及企业是否会主动召回问题产品。这些调查结果反映出,人们对于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效果、问题产品的召回速度存在普遍的疑虑和不信任。
实际上,早在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已通过《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制度多年来并未赢得人们的充分信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企业在食品召回观念上的落后是主要障碍之一。许多企业认为,主动召回食品会损害企业声誉、增加成本,因此往往回避主动召回。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食品召回应以企业自主行为为主,因此提升企业的认知水平至关重要。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吴澎指出,部分发达国家对不安全食品的自主召回表现出高度重视,主动召回可能为企业赢得消费者好评。陈君石院士还建议,应加大食品召回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改变旧有观念。
除了企业的自我认知问题,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也是确保召回制度实施的关键。但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教授认为,意见稿中的某些标准不够精确,不利于监管和生产者执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则建议从三个方面完善意见稿:细化企业主动召回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责令召回的程序性规定、提升消费者组织在启动召回程序中的话语权。
专家们普遍认为,意见稿是加强监管的重要措施,有助于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真正的解决方案不仅仅在于此。食品安全问题需要从源头抓起,严格监管生产源头和安全标准才是治本之策。赵红梅强调,只有在完善食品安全法并真正落实的前提下,食品召回制度才能发挥补救作用,形成良性、合理的制度。若您想深入了解相关知识,不妨进一步深入这一领域。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