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家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
最近,市卫生行政部门针对本市正在运营的游泳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测,重点检测了卫生学指标,涉及全市共61家游泳场所。经过紧张有序的抽检流程,检测结果已经出炉。令人遗憾的是,有高达四成多的游泳场所未能达到卫生标准,共有26家单位存在问题。不过在此之前,市卫生行政部门已对被检测出不合格的游泳场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期改正。在这项检测结果背后,揭示了关于游泳池水质卫生的重要性及其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在这次检测中,大部分游泳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游泳池周边地面干净整洁,没有积水、痰迹和各种废弃物的存在。辅助设施和通道同样保持清洁无异味,游泳池水面上也无漂浮物。公用的拖鞋等物品做到了严格的清洁消毒管理,每个客人使用一套全新的拖鞋。游泳池水质的消毒工作也按照要求进行,消品的投放得当,有效地消灭了池水中的细菌和病毒,保证了水质检测的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但是也有部分场所存在一些潜在的健康隐患问题亟待解决。其中个别游泳场所被检测出卫生学指标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仍然令人担忧。这些问题包括消毒剂投放不当、细菌总数超标、大肠菌群超标以及尿素超标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游泳者的健康体验,还可能引发多种疾病传播风险。对此,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表示高度重视。他们指出,目前我市游泳场所主要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池水进行消毒处理,而消毒剂的投放量是有严格规定的。过量投放消毒剂会产生强烈的氯臭味并刺激皮肤黏膜;而投放量过低则无法有效抑制细菌和病毒的繁殖生长。针对细菌总数超标和大肠菌群超标的问题,这往往意味着其池水未加入足够的消或消量投入不足的问题。而尿素超标则提示我们其池水新水量补充不足(按规定每日需要补充5%-10%的新水)。为了保障广大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呼吁各游泳场所加强水质管理并严格按照卫生标准执行相关操作。只有确保游泳池水质的清洁和卫生安全才能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游泳环境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公众健康。(完)作者:孙岩娥 记者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