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补助与福利
门诊慢特病报销:确诊癌症后,可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门诊检查、治疗和拿药费用可报销,部分地方报销比例高达90%。
低保与二次报销:家庭困难者可申请低保,享受医保二次报销,累计报销比例可达80%-90%。
专项救助:乳腺癌、宫颈癌患者可通过妇联申请“两癌救助”(最高1万元),术后还可办理残疾证享受相关福利。
临时救助与慈善援助:低保未获批但经济困难者,可向民政局申请临时救助(几千元),或联系红十字会申请慈善补助。
2. 医疗支持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自费部分超过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时,可申请二次报销,需提供医保参保证明。
靶向药报销:部分靶向药在国家指定药店购买可报销。
临床试验机会:常规治疗无效者可参与新药临床试验,减轻经济负担。
3. 心理与生活支持
心理干预:通过科普知识、心理咨询或日记记录等方式缓解焦虑,社区医院可能提供专项心理门诊。
康复辅助:行动不便患者可通过物理治疗、助行器或轮椅改善生活质量。
家庭与社会融入:鼓励患者参与力所能及的活动,扩大社交圈,避免孤立。
4. 其他实用建议
个税抵扣:自费医疗费用超1.5万元时,可通过个税APP申请抵扣。
单位或民政补助:在职员工可向单位申请患癌补助,居民医保者可向民政局或慈善会申请年度补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申请流程或条件,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妇联或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