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癌症的人能当村吗

癌症晚期 2025-11-02 16:43癌症晚期www.aizhengw.cn

一、法律未明确禁止癌症患者参选

1. 基本权利保障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将癌症列为剥夺权利的情形,只要患者未被剥夺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户籍、年龄等基本条件,理论上可以参选。例如,贵州患癌村支书余启良在确诊肺癌后仍被全票推选为村党支部,并带领村民脱贫。

2. 履职能力是关键

若癌症导致患者丧失行为能力或无法正常履职(如长期治疗无法到岗),其职务可能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自行终止。但若病情稳定、不影响工作,则无明确限制。河北“癌症村官”李家庚在化疗期间仍成功当选并推动村庄发展,即为例证。

二、实际执行中的限制情形

1. 地方政策与健康审查

部分地区可能将“严重疾病影响履职”作为限制条件,要求候选人提供健康证明。例如,某些地区规定村需“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但未明确排除癌症患者。

2. 村民信任与选举结果

即使法律允许,实际选举中村民可能因担忧患者健康状况影响村务管理而投票倾向他人。但现实中也有村民因认可患者的能力和奉献精神(如江西患癌村主任李东方带病防汛)继续支持其任职。

三、与其他限制条款的关联

癌症患者若同时存在以下情况,则可能被取消资格:

  • 失信行为:被列为严重失信被执行人;
  • 违法违纪记录:如贪污受贿或刑事处罚;
  • 家族势力干预:涉及“家族式治理”问题。
  • 癌症本身不构成法律禁止条件,但需综合评估患者履职能力、地方政策及村民意愿。实践中既有成功案例,也存在因健康问题被调整职务的情况。建议参选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党委,明确具体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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