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被邻居割伤脖颈 家属发声

癌症诊断 2025-05-30 13:04肝癌症状www.aizhengw.cn

四年前的那起案件仍然令人触目惊心。洪芳珍的13岁女儿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被邻居一名年仅17岁的男子割伤脖颈,遭受了巨大的伤害。经过公检双方的鉴定,伤情被确定为轻伤一级。洪芳珍对此持有异议,她坚信女儿的伤势应属于重伤一级。

对于洪芳珍而言,这不仅仅是伤情轻重的问题,更是对女儿未来生活的担忧。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司法鉴定过程存在不规范之处,伤口长度的鉴定结果多次不一致,而且主治医生在入院时间上也有所隐瞒。从女儿受伤到最近,洪芳珍一直在努力寻求医案资料,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女儿的病情。她指出,自案件发生以来的漫长四年里,她一直在与各个部门沟通,寻求获取病历及病案详细资料。直到最近,她才终于从主审法官手中拿到这些宝贵的医案资料。

【事件回顾】

那天,洪芳珍的女儿独自在家做作业,一个邻居男孩王某锋走进家中,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据判决书显示,王某锋随后对女孩实施了暴力行为,用刀割伤了她的脖颈。洪芳珍回忆说,女儿曾告诉她,王某锋原本是想对她实施侵犯,但因她的反抗和呼叫才遭到殴打和砍伤。由于证据不足,这一说法并未被法院采纳。

案件的焦点不仅在于伤情的轻重,还在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洪芳珍指出,王某锋是私闯民宅行使侵害行为,而案发地点一直是她和女儿的生活场所。案发后,她们不得不搬离此地。

【审判与争议】

王某锋被刑事拘留并逮捕后,桐乡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最终,法院判决王某锋犯故意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对于洪芳珍来说,她始终对司法鉴定结果持有异议。她指出,公安机关在鉴定过程中存在一些程序问题。例如,《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是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这让她对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

更为复杂的是,洪芳珍在拿到医案资料后发现,医案和鉴定结果存在多处不一致。这让她更加坚信,女儿的伤势被低估了。她表示将重新提起民事诉讼,为女儿争取应有的权益。

这起案件不仅让人痛心,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深思。我们需要从各个角度审视这起案件,确保公正和公平。我们也希望洪芳珍能够为女儿争取到应有的权益,让正义得到实现。洪芳珍对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中心的结果持保留态度,对此,两位护工徐阿姨和施阿姨在证词中提供了她们的所见所闻。

洪某某被刀砍伤后,关于其伤势是重伤还是轻伤,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洪芳珍坚决否认了现有的鉴定结果,她表示司法鉴定过程存在不规范之处,伤口长度的鉴定结果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其中一个主要的争议点是洪某某是否因刀砍伤导致失血性休克。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览表》,中度休克属于重伤二级,轻度休克则为轻伤一级。洪芳珍表示女儿入院时已经出现明显的失血性休克,并且有病历记录为证。

桐乡市中医医院的手术记录、输血治疗同意书以及记录等医疗文件,显示出洪某某在手术过程中及术后接受了大量的输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文书》却以手术过程中的输血量为准,对此提出质疑。洪芳珍不解的是,为何输血量的记录存在差异,她对鉴定文书的结论表示怀疑。

洪芳珍还指出,主治医生杨某选在医案资料中存在不实记录,故意将女儿的入院时间写晚,并声称失血性休克是由于送院延迟而非刀砍伤所致。对此,洪芳珍提供了相关证据,如她拍到的患者护理记录和输血申请单的时间落款,都早于医案记录中的入院时间。

关于洪某某的颈部伤势,洪芳珍认为应属于重伤一级,因为病历记载中有“双侧颈外静脉断裂,颈阔肌全层及部分胸锁乳突肌断裂,伴活动性出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文书》则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有关释义和适用指南,认为颈部大出血特指颈总动脉,不包括颈外静脉。

对于这一系列争议,法院并未准许重新鉴定的请求。对此结果,洪芳珍表示失望但也表示理解。目前,家属正在考虑重新提起民事诉讼,希望能为洪某某争取到应有的权益。这一事件不仅仅是对鉴定结果的质疑,更是对公正、公平的追求。对于洪芳珍来说,她只是想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在这个过程中,她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重重,但她依然坚持着,希望能为女儿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她的坚持和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在此事件中,我们也看到了媒体的责任和担当。红星新闻记者的调查和报道,为我们还原了事件的真相,让我们对这个事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在未来,这样的报道能越来越多,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公正、公平。在桐乡市人民法院的委托下,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于2018年12月展开了一场全面的鉴定工作。此次鉴定的对象是一位名叫洪某某的少女,鉴定内容涵盖了她的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以及是否需要后续治疗等多个方面。此次鉴定挖掘洪某某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不仅包括身体外伤的评估,还涉及精神层面的鉴定。

经过严格的鉴定程序,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详尽的《鉴定意见书》。这份鉴定报告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共同完成的,程序合法合规,所依据的材料真实客观。针对洪某某的伤情,鉴定人员也已在法庭上做出了合理解释。法院的判决认定,该鉴定意见应予采信,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重新鉴定申请理由不足,不予准许。

对于洪芳珍母女来说,这场鉴定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洪芳珍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透露,虽然鉴定工作已经进行了一年半,但《鉴定意见书》仅针对洪某某入院时的颈部“双侧开放性损伤”进行了评估,对于她的“失血性休克”症状并未进行深入鉴定。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要关注的是洪某某的精神伤残等级,而非外伤。

精神医学的评定结果也让人倍感遗憾,洪某某被诊断出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这使得对她的精神伤残等级评定变得困难。如今,洪某某已经17岁,正在高中就读,但脖子上的疤痕仍然是母女俩心中的痛。洪芳珍表示,她希望女儿能够尽早接受整容手术,抹去这一心灵上的伤痕。

回忆起女儿住院期间的情景,洪芳珍仍然历历在目。女儿昏迷了一周后才苏醒,醒后情绪异常激动,对那起事件仍心有余悸。在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调查中,洪某某表达了对妈妈的担忧,以及对未来生活的迷茫。她甚至表示,希望自己是个男孩。这场意外不仅给洪某某的身体留下了疤痕,更对她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期,洪芳珍准备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为女儿的未来争取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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