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诊疗规范后别再“摸石头”

癌症症状 2025-05-15 12:44癌症症状www.aizhengw.cn

近日,一家专注于“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研究中心对13家互联网诊疗平台进行了深入测评。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许多平台在咨询和问诊方面的定位模糊不清。在没有患者提交任何病历资料的情况下,部分平台竟然进行了在线问诊,并且有3家平台直接开出了处方。更令人费解的是,所有参与调查的平台都提供了用药建议,其中5家更是直接推送了购药链接。

专家对此表示担忧,认为这些平台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在打“擦边球”,即游走于规定的边缘。他们指出,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患者往往难以追究这些平台的责任。有专家进一步提出,关于是否允许初诊的问题,应将决定权交给医生,而不是监管部门。

就在9月中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三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这项办法明确规定,医师在互联网诊疗过程中需要掌握患者的病历资料,并且只在患者已经被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些常见病、慢性病后,才能进行复诊。当患者的病情出现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察时,应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前往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尽管有了这些明确的规范,但不少互联网诊疗平台似乎并不买账,仍然按照旧有的模式运作,不查阅病历资料,甚至不经过问诊就随意开处方。它们对初诊和复诊不加区分,使得这三份规范性文件的约束作用几乎形同虚设。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推出之前,已经过长时间的论证和征求意见过程。其中关于暂时不允许初诊的规定,也经历了反复的讨论和斟酌。现在再提出应该由医生来决定是否初诊的建议,显然已经不合时宜。我们理解允许初诊可能有其合理的理由,但在当前,为了确保诊疗安全、遵循诊疗规律并渐进式推进互联网诊疗,暂时不允许初诊是一个更为稳妥的选择。这些文件目前还是试行版本,未来还有充足的调整空间。我们应当先按照当前版本的规定执行,各方意见也应暂时保留,以免影响规范的权威性和行动的一致性。

规范出台之初是纠正不良习惯和统一行动的最佳时机。一旦错过,不良习惯可能会演化为潜规则,到时候再去纠正将会耗费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在互联网诊疗规范出台之初,我们需要加大执行和监督的力度,从一开始就维护规范的权威性,确保互联网诊疗能够尽快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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