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出现多起民间中医或科研人员因自制药物治疗癌症被判刑的案例,其中涉及法律与的复杂冲突。以下是相关典型案例的梳理:
1. 秦才东案(牛津博士)
研发"组合物"帮助300多名癌症患者,因未获药品批准文号被认定生产假药罪,同时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收取患者互助金)。2022年12月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羁押301天后获释。
值得注意的是,上百名患者曾联名求情,法庭最终从轻判决。
2. 侯元祥案(山东中医)
使用祖传秘方"抗癌1号"治疗3000余名患者,2022年因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被查封,全家被起诉。患者证言被法院改为"受害者陈述"以定罪,引发争议。
后续报道称中央专案组介入重审,一审判决被撤销。
3. 倪海清案(浙江中医)
治愈数百名癌症患者,2011年因无证生产中药制剂被判10年有期徒刑。2023年刑满前1个月在狱中"意外触电身亡",引发舆论质疑。
患者联名作证未获采纳,法院认定其药物"法律意义上属于假药"。
法律争议焦点
假药认定标准:根据《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的药物即属假药,疗效不作为认定依据。
患者权益冲突:实际受益患者往往联名求情,但法律程序上难以推翻行政认定。
刑罚差异:类似案件量刑从缓刑到10年不等,与是否涉及资金往来有关。
这些案件反映了现行药品审批制度与患者救治需求之间的矛盾,也引发关于中医药传承法律边界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