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要全部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近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外地建筑工地发生的疫情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此背景下,通知强调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鉴于建筑工地的特殊性,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与社会面交流频繁,加之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必须认识到这一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慎终如始、毫不放松,坚决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
二、实施严格的围合管理措施
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实行围合封闭管理,每个围合区仅保留一个行人出入口,并设置卡口和“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入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并登记信息。对于发现的重点人员,要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和个人防护的要求执行,并及时上报社区进行处理。
三、强化人员管理措施
1. 在场人员的管理:所有在场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都必须纳入“健康档案”管理。该档案应详细记录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
2. 新进场人员的管理:所有新进场人员进场前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严格禁止进入工地。
3. 临时进场人员的管理:对于临时进场的各类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也需要落实查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实施“应检必检”的检测措施
各地或镇街应组织检测队伍提供检测服务,原则上以进工地上门检测为主。检测频率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可根据防疫要求动态调整。所有工地人员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检测,确保及时发现并控制疫情。
关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针对工地全体人员,无论集中居住还是散居,都要及时进行检测。对于上门检测,工地项目部需规范设置采样区域,确保防疫措施如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和单向流动得到有效执行。
五、严格施工组织管理
各项目部需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设立专职疫情防控岗位,确保工地现场防疫巡查和管理的专人负责。要优化班组管理,明确责任。班组长每日需核查组员健康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向项目疫情防控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应在疫情防控方案中明确作业网格化分时作业的具体组织方式,根据作业环境和区域合理划分施工网格,减少交叉作业和聚集。工地居住区应分区管理,新进场人员的观察区需相对独立,并采取措施进行物理隔离。
六、规范居住及通勤管理
(一)组织有序居住。建设、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优先在工地提供集中居住条件。对于无法设置足够集中生活区的工地,需对外散居人员进行统一登记管理,记录并动态更新其居住地信息,并向社区汇报。严禁工地人员亲属等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和聚餐。集中居住人员应避免串门、聚集,尽量错峰就餐。
(二)跟踪通勤信息。对于有条件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的工地,需落实专用车辆接送要求。对于生活区与施工区步行可达的工地,应统一管理上下班。散居人员需报备通勤方式等信息。
(三)报备外出活动。鼓励工地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前往其他地方,需向项目疫情防控负责人报备,并留下离开及返回的时间、去向、交通方式等信息,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七、应急突发情况的处理规范
(一)分类应对。工地人员核酸检测异常或存在密接人员的情况判定为一类情况;存在次密接人员及其他疫情事件为二类情况。
(二)临时隔离。涉疫人员应立即送往临时隔离点,等待转运和进一步处理。
(三)紧急报告和转运。一类情况发生时,项目部需立即上报并等待指示,工地应暂停施工作业。二类情况时,项目部要及时上报并将相关人员隔离观察。
(四)内部排摸和处置。项目部需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排摸工作,发现密接、次密接人员应立即报告并按防疫要求处置。
(五)后续工作。根据疫情发展,项目部需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做好封闭管控、清洁消毒等工作。
八、加强环境消杀和宣传教育
(一)环境消杀。各项目部需按照指引认真开展消杀工作并记录,对进口及来自疫区的物品进行登记管理并按要求消杀。
(二)宣传教育。项目部需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和常识的宣传教育,帮助工人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疫苗接种。属地镇街和疾控部门需统筹安排工地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和地点,确保工地的疫苗接种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增强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关于推进辖区内工地疫苗接种与健康档案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各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单位:
当前,辖区内工地人员众多,疫情防控工作尤为关键。为筑牢健康安全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安排疫苗接种专场
针对工地人员密集的特点,有条件的镇街可安排疫苗接种专场,确保广大工人的健康安全。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
二、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健康档案”的审核管理,将疫苗接种情况纳入档案并动态更新。确保每位工人的接种信息准确无误,及时查漏补种。
三、广泛宣传与动员
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发动工地所有无禁忌人员接种新冠疫苗。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即18岁以上全程接种满6个月)人员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关于疫情防控责任的具体落实:
(一)属地管理责任
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需服从属地镇街和新冠肺炎防控办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属地要将建筑工地纳入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属地防控措施。确保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企业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于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行业协同监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防控措施,指导精准防控工作。卫健、疾控等部门要提供指导,形成防控合力。交通运输、林水、城管、园文、规资等部门监管的工程项目也要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对于防控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保障广大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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