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雷钱还能要回来吗,张小雷为什么可以轻判

生活百科 2025-04-22 20:15生活百科www.aizhengw.cn

今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小磊的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小磊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亿元。面对判决,张小磊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会上诉。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小磊在2010年和2012年,通过非法募集的资金设立了江苏王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钱宝信息传媒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他构建了“钱宝网”,承诺给予投资者年化收益率高达20%至60%的回报。张小磊的承诺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欺诈。他隐瞒了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个人挥霍和消费的事实,仅一小部分被用于生产经营。为了进一步增强欺骗性,他通过设立或收购关联公司,夸大业务规模和投资价值,并赞助各种相关活动。这些行为使集资参与人陷入误解,继续非法集资。直到案发时,许多集资参与人的巨额本金仍未归还。2017年12月26日,张小磊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全力以赴追缴涉案资产。他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了张小磊的个人银行卡以及钱宝系相关企业的账户资金和其他涉案资产。追缴的资产被移交给执行机构,违法所得将被追缴,并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赔偿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将优先于执行没收财产刑。

南京中院认为,被告人张小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他的行为构成了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考虑到张小磊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工作,并在庭审中表示认罪和悔罪,法院决定从轻处罚。基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今天的宣判仪式上,除了法律界人士外,还包括了NPC代表、CPPCC委员、专家学者、记者以及部分募捐参与者的代表,共有50多人出席。现场氛围庄重而严肃,大家都对法院的公正判决表示了高度的认可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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