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拍黄瓜被罚1万
近年来,关于销售“拍黄瓜”等凉菜的餐饮店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些案例的核心争议主要集中在餐饮经营许可范围与食品安全管理的执法尺度上。今天,我们就来深入剖析一下这些案例的来龙去脉。
一、处罚原因与法律依据
我们要明白,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凉菜(冷食类食品)制售是需要单独许可资质的。如果餐饮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注明“冷食类食品制售”资质,那么即使持有热食类许可,销售“拍黄瓜”等凉菜仍可能被视为超出许可范围的违法经营。一旦被发现,店家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最低罚款5万元。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存在“首次违法”、“危害轻微”等情节,多数餐饮店得到了从轻处罚,罚款金额通常在1万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案件是由职业打假人举报引发的,甚至有一些团伙以此为由敲诈餐饮商家,形成了灰色的产业链。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餐饮行业对于冷食制售许可制度的执行压力。
二、典型案例与裁量调整
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几个典型的案例。福州某小吃店因销售拍黄瓜(获利89.1元)被原处罚没收89.1元并罚款1万元。但在调解后,罚没合计金额调整为3089.1元,这是基于其“首次违法”、“主动改正”以及“家庭困难”等情节的考虑。广州某火锅店在超出许可范围销售凉菜的行为则受到了严厉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某县餐饮店也因销售拍黄瓜受到警告和罚款的调整处理,这反映了执法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的灵活性和公平性。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执法部门在处罚时考虑了多种因素,如违法情节、获利情况、是否主动改正等。
三、争议焦点与改进方向
关于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首先是执法标准的不统一。类似的案件罚款金额差异显著,这也引起了一些专家的担忧,认为可能存在“选择性执法”的倾向。针对这一问题,政策优化的需求日益凸显。例如,在2024年的司法典型案例中,执法部门开始重视“首违不罚”、“过罚相当”等原则的实施,推动柔性执法。这也反映了执法部门在平衡食品安全监管与小微经营者权益方面的努力。
“拍黄瓜”凉菜案折射出餐饮行业冷食制售许可制度的执行漏洞以及执法过程中的现实难题。这也提醒我们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执法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责任和努力。我们也应该关注小微经营者的权益和生存状态给予他们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让他们在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