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农村再现“土堆封路”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的疫情扩散速度加剧,防控难度日益增大。一场无声的紧张局势正在悄然上演,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堆封路”的情况再次浮现。尽管未收到正式的封路通知,河南平顶山与山东临沂的村民们却发现自己所在的村庄被封闭。这种突如其来的行动已经导致骑车者摔伤、汽车绕行破坏大片庄稼等事件的发生。网络上,类似的封村封路情况频频被提及,涉及的地域包括辽宁、湖北、江西、甘肃等多个省份。
新京报的记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采访,专家们明确表示,未经县级以上批准擅自封路的行为是违法的,且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犯罪行为。那么,村委会是否有权力决定封路等交通限制措施呢?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在疫情紧急情况下,为了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可以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封路是其中的一种有效方式。这一措施的批准流程十分严格,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确认后报请上一级决定。村委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并没有此项权力。只有在村庄被确定为疫区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封闭。如果仅仅是为了防止传染病传播风险而擅自封路封村,那就是违法行为。
封路不可避免地会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万一有人生病,车辆无法出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如果村委会擅自封路导致救护车或消防车无法及时执行任务,根据相关法律,他们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因此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相关个人和单位可以向村委会及责任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对于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村委会擅自封路导致交通事故,根据部门的责任判定,赔偿责任应由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
针对这些问题,专家们建议加强法律宣传和监督。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中明确规定,严禁未经批准阻断交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疫情暴发以来,多个部门也曾强调不得随意封路断路。法律宣传和监督执行同样重要。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稳妥处置。
面对疫情的挑战,我们既要坚决防控疫情的传播,也要确保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受过多干扰。这需要、法律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在防控疫情的尽可能地减少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面对农村公路交通的畅通问题,交通运输部与农业农村部已经多次强调,不得采取简单的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交通,严禁随意设卡拦截和断路封路行为。这一系列的举措旨在确保农用物资运输的畅通无阻。
在多地持续发出严禁封村、封路的呼吁后,山东、河南、辽宁、江西等地自疫情发生以来也多次发布具体措施,坚决制止此类行为。其中,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在《关于开展蔬菜促销工作的通知》中态度明确,严禁违法封路,保障通往蔬菜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道路畅通。
尽管各级与部门一再强调农村不得随意封路、断路,但多地农村仍出现违规行为。针对这一现象,专家分析认为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部分村委会成员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村委会没有权力实施封路;二是乡镇和县级的监督不到位,未能有效制约违规行为;三是防疫资源分布不均,农村因人力物力不足,难以精准执行防疫政策,从而采取简单粗暴的防控方式。
针对这些问题,专家建议乡镇和县级应加强法律宣传,让村委会成员和村民认识到擅自封路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县级以上应根据中央政策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指南,并督促各乡镇及村庄贯彻执行。对于随意封路的决定者,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公路交通的畅通,保障农用物资运输不受影响,从而支持农村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