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品频现显监管体制弊病 监管动静大收效小

癌症症状 2025-05-30 08:17癌症症状www.aizhengw.cn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层次思考: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问题食品依旧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这不禁引发我们对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思考。尽管法律的实施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但问题食品依然能“先上架再下架”,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

记者调查揭示,中小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普遍存在是问题食品流入消费领域的重要原因。与此各监管部门分段监管、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体系,也使得执法部门在实际操作中“疲于奔命”,收效甚微。这种局面下,如何从根本上扼杀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场长期持久的战争。

异地监管执法难、平行管理惩罚弱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重要难题。同一品牌的食品多次被曝光,而生产企业却能轻松应对,这背后凸显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流通与生产领域的相对“脱节”与目前的食品监管体系有很大关系。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但在具体流通消费领域存在划分过细、协同不力的情况。这种分段监管体系容易导致交叉地带多头管理,而真空地带则无人管理。

今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了分段监管的体系,但问题依然突出。农业、卫生、质监、工商、食药等十多个部门涉及食品行业的各个环节,一旦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行业都会受到波及。这种交叉管理不仅导致部门管理资源的浪费,还使得相关部门的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全国政协委员及律师施杰指出,有些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明显属于哪个具体环节,导致每个部门都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范围而不去监管,从而出现监管空白。就连执法人员有时也对某些模糊地带感到困惑。多头监管犹如“九龙治水”,越治越乱。

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可供各监管部门共享的食品安全曝光网络平台,这导致一些生产企业能够“漏网”,源头上的完全杜绝问题食品成为奢望。公共平台的缺失增加了执法成本,使得不合格食品源源不断地流入流通、消费领域。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分段监管与垂直监管的优劣在国内已争议了10年之久。一些国家实行的全程监管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如英国实行的首问负责制,以及美国的“农田到餐桌”的一揽子管理,都能直接一查到底,减少中间沟通协调环节,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此次《食品安全法》中,新规规定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但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这只能算是当前体制下的一种变通,问题可能依然存在。我们需要对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全程监控,从源头到餐桌确保食品安全。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应加大投入,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执法力度;企业应加强自律,提高产品质量;消费者应提高安全意识,关注食品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针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各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争议。

有专业人士认为,垂直管理能够明确责任人,从源头上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这种管理体系下,责任更加明确,有助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执法部门与企业间利益勾结的影响。曾有一封公开信呼吁保持药监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以加强药品监管力度。

也有人提出整合执法部门实行大部制管理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一管到底。这种做法面临着人员庞大、机构复杂等问题。尽管如此,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如深圳准备构建“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统一划归到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一个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

无论采用何种管理模式,违法行为的成本问题始终是食品安全领域的难题之一。虽然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十倍索赔的制度,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消费者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据调查,半数以上的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较大,包括举证和第三方机构检验的困难。一些问题食品在食用后并不会立即发生反应,如何鉴定这类情况也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问题。消费者认为,十倍赔偿并不能完全弥补因食用伪劣食品造成的损失,也无法根本制止售假行为。长时间的诉讼过程使得很多消费者放弃了维权。

对于食品生产企业等责任主体,《食品安全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相关物品、罚款甚至吊销生产许可证等。这些处罚是否足以震慑不法企业,仍然是一个值得的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从多方面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真正放心地享受美食的也保障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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